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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镇江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签约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镇江中院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徐阳光,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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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副院长与徐阳光教授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意向书并揭牌。

陈敏副院长在致辞中代表市中院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是集科研、教学、咨询于一体的、全国领先的破产法研究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术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理念,创办“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等权威交流平台,凝聚了中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顶尖研究力量。此次合作共建协议的签约,是院校双方全面合作的一个新的起点,旨在提高破产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促使司法实务与法学科研有效对接、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共享互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院”“校”合作新格局。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驻镇江中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成立后,镇江中院将积极推动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产业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徐阳光教授充分肯定了镇江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并指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法理论实践结合,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学校为案件审理提供智力支持,法院为教学研究提供鲜活案例,共同促进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常态化、信息化

徐阳光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向市中院赠送书籍,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季晖代表市中院接受赠书。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徐阳光教授以《企业破产法》修改为主线,从破产适用范围、自然人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等方面为大家做了精彩授课。

会议以“线上+线下”方式召开,由镇江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主持,市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镇江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镇江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部分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编 辑:吴 贝

校 对:陈 雄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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