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公告-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区开闭所及配电房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闽营招[2022]电力015号)
本招标项目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区开闭所及配电房建设项目已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1020255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区开闭所及配电房建设项目
控制价为12334931元,其中暂列金为587378元;
2.3招标范围: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区开闭所及配电房建设项目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合同;
2.5设备材料供应:中标单位(承包方)供应,设备(材料)型号以图纸和招标文件为准;
2.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讲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合格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 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 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 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 工程行为;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 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5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
标限制期内的;
3.1.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企业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 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 理信息登记;
3.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不低于承装、承修、承试五级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 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 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4.1应具备经年检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培训证书,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2.4.2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
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
3.2.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以 上的10kv的同类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2.6项目部配置至少7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附表:项目部组成人员及任职条件
岗位人数要求任职条件
项目经理1人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 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
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12日17时00分
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 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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