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Part.1、院校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川师大"(SICNU),位于四川省会成都市,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四川省”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省属重点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研究生院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Part.2、学科优势

经济与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2名,其中,专任教师73人,实验教师2人,专职辅导员6人,行政管理人员11人。在73名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32人、讲师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1名。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2人,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人选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5人,四川师范大学“251”人才计划入选者6人,校级教学名师及其后备人选各1人。

学院现设有经济系、管理系、金融系;有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举办经济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两个学科门类的四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经济学、工商管理),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1个(金融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经济学、工商管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金融工程)。

Part.3、招生专业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专业如下: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目录如下:

招收人数均为统招人数

Part.4、参考书目

838经济学综合

《政治经济学》,逄锦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五版;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六版;

《经济学说史教程》,陈孟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

826管理学

管理学.《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四版;

企业管理理论.参考书:《企业管理概论》,尤连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四版.

Part.5、学费学制

学硕

学制:3年

学费:7200元/生/年

专硕

125100工商管理

学制:2.5

学费:66000(共计)

125200公共管理

学制:2.5

学费:45000(共计)

Part.6、报考情况

历年分数线

Part.7、复试内容及细则

一、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线执行,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若要调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论证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发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复试科目翻到上面表格看哦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8(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1/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以上四种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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